一、培養目標中央音樂學院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,是為了培養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,擁護社會主義制度,愛國守法,為社會主義音樂文化建設服務,在本學科內掌握堅實基礎理論、系統知識和專業技巧,具有獨立從事專業活動、科學研究和高等音樂院校教學能力和創新精神的高級專門人才。
二、學習年限 三年。
三、招生名額預計招收110余名(以教育部下達名額為準)。
名額分配預定方案:作曲系、電子音樂、指揮共22名;音樂學系21名;音樂教育系10名;音樂治療、提琴制作共4名;聲歌系9名;鋼琴系9名;管弦系17名;民樂系17名;教務直屬1名。
四、報考條件
(一)符合下列條件的,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
1、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愿為社會主義音樂文化建設服務,品德良好,遵紀守法。
2、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(1)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;
(2)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;
(3)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兩年或兩年以上(從大專畢業到2007年9月1日,下同),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人員,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,均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;
(4)已在非音樂專業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人員,可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。
3、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,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。
4、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標準和專業學習要求。
(二)符合下列條件的,可以報名參加我院組織的單獨考試。單考生的外語、政治科目考試在2007年1月份與統考同時進行(錄取人數不超過兩名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