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、報考費用 考生報考的報名費、復試費、體檢費、往返路費和食宿費均自理。對于距北京較遠、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外省、市、自治區考生,可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,由所在單位酌情給予適當補助。
九、學費及住宿費 國家計劃外學生須交學費,其標準按當年標準執行。考生如不考慮被錄取為國家計劃外研究生,須于報名時書面聲明。住宿費以報到時宿舍管理中心通知為準。北京生源的學生一律走讀。
十、學習期間的待遇 按國家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。
十一、畢業生就業 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生回原單位工作;計劃內非定向碩士生根據社會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和學以致用的原則,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在國家規定的服務范圍內“雙向選擇”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;計劃外自籌資金碩士生由學院提出建議并予以推薦,上級畢業生調配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。
音樂學類
1、主科
(1)論文寫作:寫作命題論文形式,各研究方向考同一題目。
(2)口試:內容含所考專業方面的內容
2、音樂學基礎理論
(1)音樂作品聽辨
(2)筆試:內容包含①西方音樂史、②中國音樂史、③中國傳統音樂、④音樂美學、⑤世界民族音樂(④⑤項內容二選一)。
3、和聲、作品分析
4、鋼琴(具體要求見★)
報名時須提交本人撰寫的、所報考專業研究方向的論文一篇(大學畢業論文或相當于大學畢業論文)。同等學力報考者所交的必須是公開發表的論文。應屆普通本科畢業生可以習作(學期論文)替代學位論文。
公共藝術教育
1、主科
(1)論文寫作:寫作命題論文形式,各研究方向考同一題目。